自贡市开展2014年度妇幼卫生综合督导

发布时间:2015-06-19  | 作者:

自贡市开展2014年度妇幼卫生综合督导

为规范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全市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全市区县妇幼保健院及辖区相关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及妇幼保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市级综合督导。

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抽查病历、现场抽问、询问、访谈等方式,现场检查了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及各辖区内1家医疗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保健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母婴保健技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信息管理、项目管理、健康教育、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和妇幼群体保健指标完成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督导,专家们一致认为:我市的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及重视,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在督导中,专家们对照考核标准,针对各地区各机构上述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及要求:

一是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强化管理,保证工作有效的实施;各机构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自身服务能力,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是加强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管理,积极争取政府政策的支持,完善各项目配套经费,促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项目工作。

三是提高项目执行力。各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落实项目管理人员,健全项目相关制度,加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的管理和人员培训。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的筛查、检测、治疗、追访管理工作。

四是各级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加强质量控制,加强“两系”管理,提高产科质量,畅通产科“绿色通道”; 按照助产技术分级管理要求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规范助产技术服务;加强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必须重点追踪随访;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有效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从而降低我市剖宫产率。

五是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信息质量控制,提高信息管理安全意识,做好项目信息的基础登记、收集、汇总,上报,实现数据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强化信息工作的及时性,逻辑性,真实性、完整性,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六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健康教育网络体系,结合本机构实际与多部门配合开展丰富多彩、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咨询活动,并在节假日及日常的工作中利用各种场所,不拘形式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以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健康的误区,提高全民预防疾病能力和妇幼保健健康意识、维护了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为目的,提高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同时也提高机构的知名度,并将这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七是推进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围绕“妇幼健康服务年”,以“共圆妇幼健康梦”为主题推进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大力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控制剖宫产率。

八是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托幼机构保教人员的卫生保健意识,掌握卫生保健常识,全面提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在园儿童的健康成长。


(图示:图一  沿滩区妇幼保健院督导情况汇总  图二 富顺县妇幼保健院督导检查现场

图三  富顺县飞龙卫生院督导检查现场  图四 荣县新桥中心卫生院督导检查现场

图五  荣县卫生局及相关机构领导听取督导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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