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质控

发布时间:2020-12-30  | 作者:陈小梅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12月17-18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新冠感染预防与控制质控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程文静副主任、市妇幼保健院胡海燕副院长带领院感、护理、医务、公卫等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核、随机抽问等方式,对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和《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预防与控制质控标准(试行)》,对全市7家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质控,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组织及工作机制建立、感染监测及环境管理,疫情防控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管控、培训演练、职业防护、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内容,专家们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通过质控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妇幼保健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提供更可靠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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