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召开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9-02-02  | 作者:

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国际上公认的基础健康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指标。随着国家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迅速增多,据省妇幼信息,今年1月不到半个月时间,全省孕产妇死亡数较12月份明显上升,根据这一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2019年1月22日上午,大安区妇幼保健院受区卫计局委托,组织召开了2019年大安区母婴安全保障暨降低孕产妇死亡工作部署会,辖区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业务分管人员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院长、妇幼保健人员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区妇幼保健院分管领导吴新容对近期省、市发生的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步我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列入专项工作管理, 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明确各自职责。2.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国家卫键委、省市卫计委分别出台了《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系列文件,要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运用到工作中。3.严格筛查,防控风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自贡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方案》中《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2017版)要求,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颜色管理、分级管理和专案管理,从源头上严防风险,保障母婴安全。4.狠抓管理,注重实效。加强辖区内流动孕产妇管理,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和管理,实行区、乡、村联动,采取人盯人的形式,严防死守,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5.通报约谈,责任追究。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加强产儿科质量监管,强化母婴安全管理。对高危妊娠筛查不落实、专案管理不到位、不按规定要求管理和转诊、危急重症转诊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可避免死亡的,要予以通报约谈,并追究责任。

  (大安区妇幼保健院   吴新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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