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母婴阻断管理办公室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工作督导

发布时间:2023-03-10  | 作者:

进一步规范全市艾滋病防治及母婴阻断工作,认真贯彻《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1年版)》内容,落实“早发现、早干预、随访到位”综合防治措施自贡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开展全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于2023年3月9日由自贡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主任朱蕾带队的专家组对飞龙峡镇卫生院、高峰乡卫生院、卫坪镇卫生院、学苑街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含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办公室)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工作督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个案等方式对育龄妇女孕情监测、感染者的随访管理、单阳家庭的随访管理、数据信息、个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督导发现的问题有:卫生院孕产妇台账随访已分娩育龄妇女在育龄妇女台账中孕情监测信息未更新。感染育龄妇女管理台账、男性单阳家庭台账未按要求分色管理,单阳家庭配偶已检测三病,台账未及时更新。孕期第一时间发现机制需完善并落实,做好记录和资料留存。育龄妇女中流动育龄人口未管理,孕情监测率低,台账中监测数据无来源,孕情摸排未落实。对村级督导发现的问题无整改追踪,整改未落实;感染育龄妇女失访人员1人未查见向政府报告的书面报告,个别感染育龄妇女未按3个月一次的频次监测孕情;孕产妇台账中现孕妇数与育龄妇女台账中现孕妇数不一致。计划未结合上年存在的问题和今年的工作重点针对性的提出计划。

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区保健院将加大对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督导力度,督促机构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定期整改,推动全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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