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污泥清掏、转运、处置及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第二次)
各供应商: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现拟采用竞争性谈判对污泥清掏、转运、处置及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的转运、处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合格资质条件及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污泥清掏、转运、处置及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项目
2.采购人;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3.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院区化粪池和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的清掏、转运、处置和医院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服务。
(2)清掏、转运、处置按照医院实际需要执行,每年不少一次。
(3)污泥处置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需进行污泥干化、消毒、除臭、包装等无害化处理服务并提供转移联单等合法手续。
(4)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置资质,按医院实际需要执行,提供转移联单等合法手续。
(5)在医院提出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置。
4.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须在无废四川网上备案)医疗废物类别为:841-001-01,841-004-01,841-005-01。如果供应商为自有运输的,提供本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包含医疗废物运输);如果交由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合作协议及三方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包含医疗废物运输)。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需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1份)
2.法人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公章(1份)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各1份)
4.提供与本服务相关的特殊资质复印件(各1份)。
5.报价表:报单价,据实结算(1份,见附件)。
6.服务方案(1份)。
注:凡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地点
1.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邮寄或当面送达,邮寄地址: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心(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49号)。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3.联系方式:
现场查勘咨询:王老师 0813-2213900
报名咨询:林老师 0813-2408658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报价单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
单价(元/吨) |
备注 |
污泥清掏、转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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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废液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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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性废液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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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