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自贡市妇女儿童医院
自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首页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组织架构
领导班子
历史沿革
医院荣誉
院容院貌
党群工作
党群动态
纪检监察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廉洁教育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联系方式
医院文化
院徽解释
院歌欣赏
文化理念
新闻中心
焦点新闻
视频中心
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人才招聘
招标结果
信息公开
市场调查公告
就诊服务
门诊指南
就诊须知
就诊流程
预约挂号
专家出诊表
停诊通知
楼层分布
住院指南
出入院流程
出生医学证办理流程
医保办理流程
健康体检
儿童体检
妇女体检
病历复印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医院导航
科室导航
行政部门
行政办公室
保卫科
审计科
医务科
后勤保障部
质控办
护理部
院感科
科教科
采购中心
财务科
计算机中心
医保办
门诊部(运营发展部)
妇幼健康管理部
党群部门
党委办公室
人事科
宣传科
纪检监察室
临床科室
妇科
产科
儿科
新生儿科
急诊科
产前诊断中心
生殖健康与不孕科
中西医结合科
儿童保健科
妇女保健科(体检中心)
眼科
乳腺疾病科
医疗美容·皮肤科
麻醉科手术室
医技科室
药剂科
检验科
病理科
超声影像科
放射科
消毒供应室
专家介绍
临床科室
医技科室
科学教研
教育培训
学科建设
学术活动
科技动态
资料下载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公共卫生
妇幼卫生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
区县动态
健康教育
健康科普
妇幼健康课堂
健康教育活动
专题专栏
守护拥抱绿水青山
守护养老钱 幸福享晚年
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
首页
>
党群工作
>
纪检监察
>
廉洁教育
>
医院一名职工,工作6年受贿4000万
发布时间:2022.02.09 | 作者: | 浏览:
分享:
医院一名职工,工作6年受贿4000万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一名医院工作人员在2013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药品采购以及货款结算的过程中,为供应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036.2万元。
近日,中国检察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件的起诉书,上述医院工作人员被依法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卢某某,男,1975年出生。因涉嫌受贿罪,于2020年12月17日被藤县监察委员会留置,2021年6月15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同日由藤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月25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同日由藤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藤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3年4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卢某某帮助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商徐某某中标藤县某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获得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资格,同时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23次收受徐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823万元。
2013年4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卢某某为药品供应商李某甲在藤县某医院的药品配送业务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19次收受李某甲给予的现金,共计384.2万元。
2015年11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卢某某帮助医疗设备供应商陈某甲中标藤县某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同时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6次收受陈某甲给予的现金,共计170万元。
2014年7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卢某某帮助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商吴某甲中标藤县某医院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获得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资格,同时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36次收受吴某甲给予的现金,共计594万元。
2013年6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卢某某为药品供应商吴某乙在藤县某医院的药品配送业务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12次收受吴某乙给予的现金,共计648万元。
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卢某某帮助医用耗材、检验试剂供应商李某乙获得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资格,同时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14次收受李某乙给予的现金,共计716万元。
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卢某某帮助医用耗材供应商范某某获得藤县某医院的医用耗材配送资格,同时在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14次收受范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297万元。
2017年6月,被告人卢某某帮助陈某乙经营的广西某医药有限公司恢复在藤县某医院的药品配送资格。2018年至2019年,卢某某在其办公室两次收受陈某乙给予的现金总计20万元。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卢某某为检验试剂供应商梁某某在藤县某医院的检验试剂配送业务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5次收受梁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05万元。
2013年5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卢某某为药品供应商揭某某在藤县某医院的药品配送业务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13次收受揭某某给予的现金,共计279万元。
综上,2013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卢某某利用其担任藤县某医院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药品采购以及货款结算的过程中,为徐某某、李某甲、吴某甲等供应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徐某某、李某甲、吴某甲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36.2万元。
藤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卢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文德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中国检察网、澎湃新闻
上一篇:
中共阿坝州纪委 阿坝州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4起“窗口腐败”典型案例
下一篇:
市级三甲医院沉迷吃喝的“酒主任”倒了
焦点新闻
我院党委书记深入支部开展专题党课宣讲
自贡市2024年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会在我院召开
我院举办四川省人类生育力保存(自贡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她健康基层妇产科医师培训工程”自贡站(2024)暨自贡市生殖医学专委会第四届年会顺利举行
医疗辅导上线,“游戏治疗”缓解儿童就医恐惧
最新出炉!我院儿科综合实力排名全省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