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科室:
“清明时节春光灿,绿柳垂丝映水滨”,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即将到来。清明节是人们缅怀逝者、表达哀思的庄重节日,同时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节点。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氛围,医院纪委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三、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发生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四、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组织宴请或活动;
六、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私自无故脱离岗位;
七、严禁发生酒驾醉驾行为;
八、严禁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
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每名公民的应尽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廉洁祭扫的践行者,做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做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者,过一个文明、节俭、安全、廉洁的清明节!
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心中有清明,行动守清明。节日期间,医院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着力纠治四风顽疾,对发现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快查严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电话:0813-2306169
监督举报邮箱:17944883@qq.com
纪检监察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