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府办规〔2022〕1 号文件的通知,从2023年1月起,职工医保病人门诊就医、药店购药可享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限额报销),具体办法如下:
一、调整职工个人帐户的划入比例
在职职工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基数为 2022 年自贡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划入比例为2.8%。
二、门诊报销享受办法
(一)起付线。按自然年度设 1 次起付线,在职职工200 元、退休人员150 元。
(二)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 60%;退休人员在上述比例基础上提高 10%。
(三)年度报销限额。统账结合的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为 800 元,退休人员为 1000 元;参加单建统筹的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为 100 元,退休人员为 200 元。
三、执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