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竞争性谈判采购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欢迎各潜在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采购项目
二、项目分布地点及范围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含医院本部及生殖医学研究所),建筑总面积4.48万平方米。
三、服务期限:3年。
四、预算控制价及付款方式
(一)预算控制价:9万(3年)。
(二)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供应商完成季度服务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付款。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六、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4.具备国家规定的消防方面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各投标人需满足《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保工作招标技术要求及考核管理》,提供满足条件承诺函。
6.项目一次性报价表(格式自拟)。
7.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日期: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17:30 止。
2.资料递交:现场递交。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49号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9楼采购中心 ;
报名电话:0813- 2408658 林老师 (采购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813-2309219 张老师(保卫科)
如需现场踏勘,请在上班时间联系张老师。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分(双休日除外)
附件: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系统维保工作招标技术要求及考核管理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消防系统维保工作招标技术要求及考核管理
一、维护保养项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气体(干粉)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泵房、灭火器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
二、维保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维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检查、维保、维修。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楼层显示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进行分段测试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各终端设备(如感烟探头等)的维保、更换。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每月对喷淋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
(2)每月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实验阀进行放水,试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开关电信号是否正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每半年对消防水管闸阀进行润滑保养,保证闸阀正常使用;每年对消防管道、闸阀进行防锈处理。
3.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喷淋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2)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带、水枪等是否完好;每月对屋顶消火栓或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出水试验和压力检测。
(3)每年对消火栓箱内外进行防锈处理。
4.气体(干粉)灭火系统
每月检查储气瓶间及防护区工作环境、储气瓶、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放气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
5.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风机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排烟风机的电源控制箱、送风口、排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按安装总量的30%,分别试验手动方式和自动方式启动排烟阀,检查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6.防火分隔系统
每月试验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能否正常升降,检查反馈信号是否正常。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每月检查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维护保养及更换)。
8.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
每季度检查电话插孔、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正常。
9.灭火器
每月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消防泵房
每月检查消防抽水泵正常完好状态,各楼层消防管水压是否达到压力标准。
11.消防安全通道
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维保要求
1.每月对合同标的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分段测试维护,并向有关部门出具工作报表,报表必须有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有关部门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
2.每季度必须对合同标内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部测试及维护,并向相关部门出具工作报告,有关部门领导的签字方可生效
3.全年对消防系统的维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出具全年维护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经院方领导签署意见方可生效。
4.供应商必须派驻有消防工程师技术资格的人员到医院维护,且人员相对固定,不符合要求的,医院有权提出更换。
5.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医院消防系统进行巡检的记录,应交医院保卫科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便于院方检查、监督,所有资料交医院一份存档。
6.单价在200元以内的维修材料费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材料名称及生产厂家等详细清单),金额超过200元的维修材料由经双方协商执行。
7.供应商在维护工作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在二日内查明原因,并出具报告以及解决方案提交医院进行审核,经院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8.维护保养及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须自行清理干净,保持医院内场地整洁。
9.供应商工程师每年至少两次对医院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火场逃生、火场自救、安全疏散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协助医院举办消防演练,并附培训记录及现场照片。同时接受院方消防技术咨询等。
10.指导医院正确使用消防系统各项功能,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巡检工作记录,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整改方案,协助采购人完善,确保通过上级消防机构的检查。
11.系统故障排除及应急维修:
接到医院故障报修电话,对一般故障,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排除故障;对紧急故障4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及时恢复正常功能。
三、维护保养考核
(1)供应商在工作中不得损坏医院的设施,如在工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医院的设施设备等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在供应商维护期间,因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或出现故障,造成医院财产损失、受到上级消防机构查封或处罚等,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视责任轻重,并扣减1000.00元至全部维保费,至终止维保合同等处理。
(3)医院每季度对供应商派出人员的专业资格、技术水平、检修质量、响应速度、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平均分数大于等于90分,才能履行下一年合同。
(4)合同到期前,供应商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修,保证各功能正常使用,公司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四川省消防专用管理系统内出具),经医院保卫科验收合格后付清维保款,若合同到期后仍未提交检测合格报告,医院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保养至合格,相关费用从供应商维保款中扣除。
注:故障定义:
一般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运行的故障。
紧急故障:影响整个消防系统运行的,若不及时处理将产生严重危害的故障。如喷淋头滴水、漏水、系统意外联动、管网压力下降等。